习水县利和烟酒店(个体工商户),注册地位于习水县杉王街道希望社区希望城二期三批次6号楼1-12,法人代表为刘孝利,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烟草制品零售;酒类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注册地址
习水县杉王街道希望社区希望城二期三批次6号楼1-12
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烟草制品零售;酒类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